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机构职能 要闻快报 监管动态 专家委员会 消费指南 综合监督 数据查询 文件下载 联系我们
 
搜索:
 
本站公告: 1、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公告
     邮箱登陆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机构职能 办事指南
 
   
 
联系我们
 
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998352
传真:6998353
Email:machensong@gdda.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经贸局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变更
http://www.sgfs.gov.cn  2007-11-5 9:00:37  发布人:市食品药监局  打印】 【关闭

一、审批事项名称: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变更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
三、申请行政许可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公司名称
1、变更书面申请报告;
2、广东省酒类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见附表);
3、变更后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核准变更登记复印件;
5、原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公司地址
1、变更书面申请报告;
2、广东省酒类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见附表);
3、变更后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核准变更登记复印件;
5、经营场所、仓储用地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
6、原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法人代表
1、变更书面申请报告;
2、广东省酒类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见附表);
3、变更前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核准变更登记复印件;
6、原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复印件;
8、经营场所、仓储用地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
注:以上资料须用A纸复印,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一式二份;提交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查核对,经核对确认后退回原件。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资料符合条件→发给新的《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
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颁发证件名称和有效期
颁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在证件有效期满30日前应提出换证申请。
八、咨询电话: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局窗口 8877229,韶关市经济贸易局流通服务科8882441。
 
新闻出处:

上一篇:【《酒类批发许可证》申领及换证】    下一篇:【《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年审

最热点击

Copyright 2006 www.sgf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承办: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粤ICP备08004415号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166号 邮政编码:5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