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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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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machensong@gdd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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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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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批发、批零兼营、零售)核准。 二、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行政许可内容:保健食品(批发、批零兼营、零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审批。 四、行政许可条件及方式: 1、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 2、韶关市境内拟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已注册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4、从业人员应符合健康条件; 5、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有有效物理隔离; 6、保健食品应与其他商品分类摆放。 五、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出示原件; 材料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复印件, 并出示原件; 材料4、经营、仓储场所的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保健食品店(柜)的,必须具有独立的摆放区域; 材料 5、经营、仓储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并出示原件; 材料6、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及培训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材料 7、许可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经营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在每张复印件上盖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申报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必须与实际相符;人员培训记录可以是企业内部培训或由相关部门培训的证明,人员体检记录为具体从业人员的体检证明。 七、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不需年检。 八、行政许可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九、行政许可程序: 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材料不全,要求提交全部 发给《受理通知书》,同意筹建 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不予受理 (市局窗口)(5个工作日) (市局窗口)
筹建完成后,提交韶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 表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申请人)
按《广东省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 (市局保化科)(15个工作日)
验收合格发给《保健食品 验收不合格,书面说明理由, 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当事人课题出行证书诉讼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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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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